关口前移 创新监督 公检共赢
时间:2021-01-19
来源:林口县人民检察院
作者:张秀明
录入:赵振雨
审核:葛延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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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突出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延伸法律监督触角,2020年10月末,林口县人民检察院与林口县公安局会商关于“检察机关派驻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检察室”的相关事宜,并于今日正式揭牌成立“林口县人民检察院派驻林口县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检察室”,规范执法司法公正有序,做实法律监督职能。我院主管检察长孙宏帷、林口县公安局政委徐宏利出席揭牌仪式。
一直以来,我院始终高度重视派驻检察工作,在人员选择、硬件设施建设上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以筑牢派驻检察“奠基石”。检察长对派驻检察室建设的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方案亲自把关、关键环节亲自协调、落实情况亲自督办,切实增强做好此项工作的源动力。
在具体工作中,我院将坚持以规范司法为主导,建章立制,明确建立完善以引导侦查为依托的“案前介入”和以案件监督为重点的“随案监督”相结合的派驻检察监督模式,通过提前介入引导侦查,从源头处纠正违法侦查活动、审核把关案件,监督立案、撤案,做到引导不干预、监督不失职、配合不越位,始终把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作为检察室的核心任务和生命力所在,加强与公安机关协作配合,积极创新依法履职的制度机制和方式方法,切实把“检察室”监督的这个主业做实做稳。
公安机关相关负责人表示:“林口县人民检察院在林口县公安局设立派驻检察室,对公安机关来讲既是被监督者也是受益者:从被监督的角度看,检察室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纠正应立不立、不应立而立、久侦不结、和解和调解混用的违法行为;从受益者的角度看,检察室通过前移关口,进一步规范公安机关提高案件质量,提升公安干警的办案能力和执法水平。”

在具体工作中,我院将坚持以规范司法为主导,建章立制,明确建立完善以引导侦查为依托的“案前介入”和以案件监督为重点的“随案监督”相结合的派驻检察监督模式,通过提前介入引导侦查,从源头处纠正违法侦查活动、审核把关案件,监督立案、撤案,做到引导不干预、监督不失职、配合不越位,始终把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作为检察室的核心任务和生命力所在,加强与公安机关协作配合,积极创新依法履职的制度机制和方式方法,切实把“检察室”监督的这个主业做实做稳。
公安机关相关负责人表示:“林口县人民检察院在林口县公安局设立派驻检察室,对公安机关来讲既是被监督者也是受益者:从被监督的角度看,检察室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纠正应立不立、不应立而立、久侦不结、和解和调解混用的违法行为;从受益者的角度看,检察室通过前移关口,进一步规范公安机关提高案件质量,提升公安干警的办案能力和执法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