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口检察院深化作风整顿 优化窗口服务
时间:2022-06-24
来源:林口县人民检察院
作者:于淼
录入:赵振雨
审核:郭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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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开展“深化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以来,林口检察院高度重视,并加强窗口单位服务标准,提高服务质量,更要提升“服务型窗口”的工作质效。
一、强化窗口队伍整体素能
一是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司法为民理念,将“便民、利民、为民、亲民”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强化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二是服务接待要文明,严格按照窗口服务规范和“四零”承诺服务要求接待群众。三是落实责任,强化首问责任,限时办结,责任追究,将工作细化到岗位,责任落实到人头。我院接待窗口工作人员统一着装,挂牌上岗,态度文明,用语规范,耐心听取来访者诉求,认真答疑解惑,化解矛盾,努力达到群众满意。
二、强化窗口制度督导指导
一是强化制度创新,坚持以制度促规范,完善管理制度,严格规范行为准则,创建安全、有序、高效、文明的制度管理体系。二是强化考核评价体系,制定涵盖多个窗口量化考核标准,与部门考核、个人绩效考核挂钩,提升服务质量。三是强化督导指导,严明工作纪律,加大日常监督管理工作,通过定期不定期、明察暗访的形式对窗口部门进行检查,从服务质量、办事公开效率、人员应知应会等方面细化要求,将结果内部通报,及时督导,狠抓服务质效和水平。
三、强化窗口信息化建设应用
一是强化硬件标准化建设,我院设立律师接待室、检察长接待室、集体访接待室、远程视频接待室、听证室、心理咨询室、调解室等接待环境,实现了接待窗口与办公场所分离。并配置标准化便民服务、安全设施,提供应急药品,安装电子监控、安全门等安检设备,配备同步录音录像设备,实现视频监控全覆盖,为来访群众提供安全便捷的服务。二是信息化建设方面,窗口开通受理、移送、督办、反馈和查询等信息管理系统,专用举报电话、邮箱,检务公开查询系统,实现网络约谈、预约接待等,畅通群众诉求的表达渠道。三是强化宣传力度,以“两微一端”为载体,结合制度上墙、宣传材料发放等形式,向社会、群众公开检察机关职责和窗口职能,检察机关受理事项、办案的流程、时限,公布相关法律法规和可查询文书,将办事须知、流程、权利义务告知等信息主动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增强检察工作的透明度。我院向人大代表致一封信近130余份,向群众发放宣传单300余份,并积极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群众关注“林口检察”微信公众号,实时更新检察工作,并建立微信群,在线及时解答群众咨询的问题。

一是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司法为民理念,将“便民、利民、为民、亲民”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强化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二是服务接待要文明,严格按照窗口服务规范和“四零”承诺服务要求接待群众。三是落实责任,强化首问责任,限时办结,责任追究,将工作细化到岗位,责任落实到人头。我院接待窗口工作人员统一着装,挂牌上岗,态度文明,用语规范,耐心听取来访者诉求,认真答疑解惑,化解矛盾,努力达到群众满意。
二、强化窗口制度督导指导
一是强化制度创新,坚持以制度促规范,完善管理制度,严格规范行为准则,创建安全、有序、高效、文明的制度管理体系。二是强化考核评价体系,制定涵盖多个窗口量化考核标准,与部门考核、个人绩效考核挂钩,提升服务质量。三是强化督导指导,严明工作纪律,加大日常监督管理工作,通过定期不定期、明察暗访的形式对窗口部门进行检查,从服务质量、办事公开效率、人员应知应会等方面细化要求,将结果内部通报,及时督导,狠抓服务质效和水平。
三、强化窗口信息化建设应用
一是强化硬件标准化建设,我院设立律师接待室、检察长接待室、集体访接待室、远程视频接待室、听证室、心理咨询室、调解室等接待环境,实现了接待窗口与办公场所分离。并配置标准化便民服务、安全设施,提供应急药品,安装电子监控、安全门等安检设备,配备同步录音录像设备,实现视频监控全覆盖,为来访群众提供安全便捷的服务。二是信息化建设方面,窗口开通受理、移送、督办、反馈和查询等信息管理系统,专用举报电话、邮箱,检务公开查询系统,实现网络约谈、预约接待等,畅通群众诉求的表达渠道。三是强化宣传力度,以“两微一端”为载体,结合制度上墙、宣传材料发放等形式,向社会、群众公开检察机关职责和窗口职能,检察机关受理事项、办案的流程、时限,公布相关法律法规和可查询文书,将办事须知、流程、权利义务告知等信息主动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增强检察工作的透明度。我院向人大代表致一封信近130余份,向群众发放宣传单300余份,并积极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群众关注“林口检察”微信公众号,实时更新检察工作,并建立微信群,在线及时解答群众咨询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