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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上半年重点工作总结

时间:2021-10-21

来源:林口县人民检察院

作者:于淼

录入:赵振雨

审核:葛延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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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初以来,在市院的正确领导下,围绕市院工作安排和项目化重点工作部署,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开展。
  一、上半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融合“四大检察”,以办案为中心,将“为民办实事”落到实处一是加大打击涉民生领域违法犯罪力度,办理电信网络新型犯罪1件2人、危险驾驶案件11件11人;二是紧盯群众急难愁盼。制定《林口县人民检察院支持弱势刑事被害人提起诉讼的实施办法》,办理刑事附带民事支持起诉案件3件;制定《林口县人民检察院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工作制度》,收集司法救助线索1件;建立院领导、部门负责人、员额检察官三级答复制度,办理信访案件5件5人,办结答复率均为100%,妥善化解社会矛盾;完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一体化办案机制》,使刑事诉讼与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办案工作一体推进,办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5件,补植复绿2万棵树木;三满足基层群众学法用法实际需求。深入共建社区、帮扶村屯开展《“典”亮百姓生活》民法典主题宣讲2次;对全县科级干部和年轻干部进行民法典专题培训2场、送法进校园活动4次。
  (二)紧盯群众反映公益损害突出问题,办好林口特色公益诉讼案件共办理校园周边食品药品安全、农村饮用水安全、黑土地保护、农业面源污染、助力“旅发大会”公益诉讼案件13件;确定将与农村居民生活息息相关的生产资料、生活资料等权益保护做为林口县特色公益诉讼案件,相关案件正在办理中。
  (主导政法各部门做好社区矫正检察监督,防止脱管漏管,预防罪犯再犯罪针对社矫人员在交付执行、病情复查、收监执行等方面和各政法单位职责不清、沟通不畅等易造成社矫人员脱管、漏管问题,主导四机关联合制定《社区矫正联席会议制度》,开展社区矫正脱管漏管专项检察,对发现的问题制发纠正违法通知书2份。
  二、目标完成情况
  (一)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自觉提升参与社会治理效能受理审查批捕案件29件35人,批准逮捕21件24人,不捕8件11人,不捕率为28%,捕后缓刑率为6%;受理审查起诉案件99件134人,提起公诉76件104人,不起诉1件1人;办理认罪认罚案件65件78人,认罪认罚适用率98%,同比(80%)上升18%,案件比为1,同比(2.3)下降1.3。
  (二)不断强化刑事诉讼监督。办理立案监督8件12人、撤案监督2件2人,制发纠正违法通知书5份、检察建议书1份;提出抗诉1件;监督行政机关移送案件1件。
  (三)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更为精准。办理民事监督案件14件(民事支持起诉案件3件,民事裁判结果监督案件1件,民事执行活动监督10件),行政检察监督案件13件。
  (四)公益诉讼检察有序拓展。先后办理涉河湖生态环境类案件2件、破坏耕地类案件2件,办理食品药品安全类案件5件、办理农村饮用水管理不规范诉前检察建议案1件、服务旅发大会、破坏市容环境卫生类案件3件,办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5件。
  (五)在刑事执行检察监督下功夫。充分发挥社区矫正及驻所检察职能,制发纠正违法通知书16份、检察建议3份。选派干警参加全市整治违规违法办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刑事执行监督专班,排查违规减刑问题7个,暂予监外执行问题1个,脱管问题2个,该项工作仍在进行中。监督法院财产刑执行案件27件28人。
  三、党史学习教育落实情况
  学史力行,提升为民办实事实效。党史学习教育以解决问题、服务群众为着力点,以学促干、以干促成。充分利用线上和线下学习形式,开展党史集中学习10场次、专题党课2次、微信公众号开展党史小故事分享98期,累计参训430人次,使干警在党史学习教育中感悟初心使命,汲取奋进力量,提升为民办事解忧热情,通过充分履行检察职能为民办实事30余件。
四、存在的问题及下步工作打算
  (一)存在的问题:一是信访工作下访少、律师参与化解信访案件少;二是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亮点少,不捕、不诉少;三是侦查活动监督效果不明显,纠正漏捕、漏罪、漏犯项目空白;四是立案监督、撤案监督少;五是民事行政检察工作中存在土地执法查处领域行政非诉执行专项工作、收到败诉方案件受理费专项工作、类案检察专项监督及农民工讨薪支持起诉工作项目空白;六是公益诉讼案件数量缺口较大。这些问题我们将紧盯不放,全力解决。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一是进一步完善信访工作措施,提升矛盾纠纷和信访案件化解实效;二是开展目标空白项目攻坚,填补各类检察监督工作空白。三是充分利用派驻检察工作职能,主动提前介入,统一证据标准和取证要求,提升监督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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