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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林口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21-01-19

来源:林口县人民检察院

作者:林口县人民检察院

录入:赵振雨

审核:葛延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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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月11日在林口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第一次全体代表会议上)
 
林口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孔祥铎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的同志提出宝贵意见。
    2019年工作情况
    2019年,林口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和上级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统领,按照最高检“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总要求,深入贯彻县委重大部署,精准对接中心工作,紧紧围绕服务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依法充分履职尽责,全力服务我县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各项检察工作取得较好效果。
    一、坚持政治建检,精准服务大局
    一是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检察工作,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召开专题党组会、检委会和支部会,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严格按照活动部署和要求完成规定动作,对检视和承接的整改整治问题,建立台账、细化措施、及时整改。二是全力服务优化营商环境。认真学习《黑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并制定方案贯彻落实,编写《林口县人民检察院便民服务检察业务告知清单》,全部来信来访均做到7日内回复和3个月答复,落实省委“办事不求人”要求。打造“一站式”检察服务中心,整合集聚案件流转、信息查询、法律咨询、控告申诉、国家赔偿、司法救助、申请监督等职能,提供高效便捷的检察服务。积极服务民营经济发展,依法办理涉企案件、深入企业走访调研、召开座谈会,助力营商环境优化。三是邀请社会各界走进检察机关,主动接受监督,推动服务大局水平提升。制定《林口县人民检察院班子成员联系人大代表工作实施方案》,先后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业模范、先进工作者、民营企业家、师生和家长代表等参加主题为“‘我将无我’奋斗,不负人民重托——共和国建设者走进检察机关”、“检察护航民企发展”、“携手关爱、共护明天”的检察开放日活动,近距离交流互通,介绍检察职能,倾听社会各界意见建议,促进检察机关优化服务大局水平提升;在省检察院组织的人大代表异地交叉视察活动中,防污治染、补植复绿基地建设等公益诉讼工作获得好评。四是深化检务公开,发挥媒体优势助力法治林口建设。运用新媒体,传播检察正能量。为提高群众知晓率、了解案件进程,公开程序性信息373次,公开法律文书185份,发布案件重要信息232件。借助 “两微一端”新媒体、传统纸质媒体、门户网站等平台发布宣传信息,在国家、省、市、县级各类媒体发表342篇,快手及抖音发布视频动态4条,以法治宣传为着力点,进一步服务林口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发展大局。
    二、全面履行检察职能,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一是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受理审查批捕87件120人,同比增长13%、26.3%,批捕63件76人;受理审查起诉240件328人, 同比增长51.8%、67.3%,提起公诉210件261人。二是全力投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坚决“破网打伞”,加强巡线深挖,严格落实“两个一律”[1] “双背书”[2]制度。加强诉前主导,坚持审前过滤,强化与公安、法院的协作配合,发挥司法合力。提起公诉“李某某涉恶团伙”已公开宣判。发现职务犯罪线索7条,制发移送函2份,制发检察建议书1份,最大限度提升斗争效果。在看守所和社区矫正人员中,开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二战场”,发现并向县扫黑办移送涉黑涉恶线索。三是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3]。与县法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召开联席会议,建立认罪认罚衔接配合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实现办案效果最大化,对刘某某涉嫌盗窃罪首次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作出相对不起诉[4]决定。2019年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共办结案件127件141人,适用率为54% 。四是扎实推进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审查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2件6人,对未成年人吕某某涉嫌寻衅滋事罪作附条件不起诉[5]决定,避免未成年人因中断学业、远离社会而影响一生,全力维护家庭和睦和社会稳定。落实“一号检察建议”[6],与县教育体育局联合会签《关于推进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一号检察建议”共建协议》,员额检察官全员兼职法治副校长,实现全县中小学法治授课全覆盖;与县教育体育局对全县89所中小学、幼儿园及民办学校开展“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热线”挂牌活动,公开举报热线,实现热线开通全覆盖,为家庭幸福、社会稳定提供有力的检察保障。
    三、强化法律监督职责,积极推进社会治理
    一是更新刑事检察监督理念,提升监督效果。对应当立案而不立案8件8人,提出监督纠正意见,公安机关已立案侦查3件3人;监督纠正不应当立案而立案1件1人,公安机关已做撤案处理;建议公安机关移送撤回2件2人;追漏捕2人,追诉漏犯5人;提请市院抗诉2件2人,现已发回重审。开展食品药品专项整治活动,与县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关于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有效净化食品药品安全环境。强化主导作用,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案件21件。细化 “捕诉一体”[7]工作机制,规范运行流程,整合办案资源,提升监督质效。二是强化民事和行政诉讼监督。受理民事监督案件12件,其中审查不服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4件,作出不支持监督决定3件,提请市院抗诉1件,抗诉意见被中级法院采纳,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办理违法行为监督案件3件,执行监督案件5件,制发的检察建议均被法院采纳。三是全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发现案件线索32件,立案25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21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4件,制发检察建议20件,为国家收取生态修复补偿金4万余元。四是积极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与县自然资源部门联合建立全市首个占地300亩的“补植复绿”基地,并完成首期补植面积18亩,补种红松1450棵。五是主动参与社会治理。在我县集中整顿燃气市场过程中,主动介入,与县安委办、住建局、市场监督局、公安局召开了诉前圆桌会议,推动行政机关在治理燃气领域安全隐患中认真履职,将检察监督职能和保障民生、社会治理工作精准对接。六是积极开展公益诉讼“回头看”。为巩固提升办案质效,促进行政机关依法全面履职,对2018年已制发的20件检察建议逐一回访,督促县内各医疗机构与医疗废物处置公司签署了《医疗废物处置合同》,为医疗废物处理达到“无死角”提供司法保证,确保民生安全。七是在省院组织开展的农村面源污染治理、校园食品安全公益保护“两个专项” 活动中取得初步成效。抽调业务骨干参加市院专班,按市院部署要求调查走访海林市八个乡镇,发现问题 25个;成立校园食品安全公益保护专项专班,走访全县62所教育机构,发现校园周边商店售卖香烟等共性问题3个,个性问题18个。对走访中发现的三小学西侧堆放建筑物料影响儿童安全出行的问题,向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清理建筑物料1200余立方米,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八是公益诉讼一案带动一面成效显著。反映公益诉讼的报道信息《当街宰活羊为啥不行》被检察日报、高检院微博等媒体转载,引发社会对食品安全、公益诉讼的积极关注和对检察公益诉讼的支持肯定;联合县电视台录制专题片《法在身边》,以检察官说法方式介绍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受到群众好评。九是创新刑事执行检察监督途径和措施。以制度强化精准监督,制定《林口县人民检察院看守所检察工作目录》和《林口县人民检察院社区矫正检察工作目录》;建立“日检、周查、月督、季专项”工作制度,积极引入“外脑”,联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林口分局和消防大队对看守所开展巡回检察2次,对社区矫正工作巡回检察4次,发现一名社矫人员再犯罪后隐瞒社矫身份和一名社矫人员在社矫期内犯罪脱管的问题,及时制发检察建议,避免逃避刑罚追究;对中级法院下达收监决定而不具备执行条件的案件,协调中级法院重新裁定继续暂予监外执行。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变更强制措施案件4件4人。全市检察机关刑事检察实务实训会和创新座谈会在林口院召开,我院做了专题经验交流汇报。
    四、全面从严治检,建设过硬检察队伍
    一是坚持以党建带队建。坚持讲政治与抓业务相统一,实现党建工作与检察业务深度融合,创建党建基地,坚持“三会一课”制度,探索党建+工作模式,激发队伍向心力、提升战斗力、永葆生命力。统筹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以建机制抓规范严管理促进干警廉洁自律,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队伍。二是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强办案用房建设,提升司法效能。内设机构调整为“一室五部” [8],配齐配强中层干部,优化配置检察职能及资源。落实“谁办案谁负责”的检察责任制和院领导、部门领导办案制度,突出检察官主体地位。修建了远程接访、远程提讯、远程庭审、公开宣告等功能用房。三是加强文化育检。践行“厚德、崇法、自强、为民”八字院训,弘扬林口检察文化。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组织观看党风廉政教育宣传片、《榜样》先进事迹片;锤炼党性觉悟,开展庆“七一”重温入党誓词活动、检察长讲党课、庆“十一”建国70周年快闪录制和“扫雪护行、情暖人心”等志愿服务活动;增强检察能力建设,开展院领导讲业务、“12.4”宪法学习、扶贫攻坚应知应会100问测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应知应会测试活动,举办“不忘初心重自强”读书分享会、“重自强”典型案例辩论赛,使检察队伍永葆忠诚可靠的政治本色。
    各位代表,检察工作取得的每一分成绩,都得益于县委和上级院的正确领导,得益于人大及人大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得益于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理解和大力支持!在此,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和致以崇高的敬意!
    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清醒的看到林口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进入新时代,面对林口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检察机关服务中心工作的精准性需进一步加强;面对社会治理新要求,法律监督力度和意识需进一步加强;面对司法体制改革任务,检察队伍的专业化、职业化水平需进一步提高;面对省委“办事不求人”要求,释法说理能力与人民群众的期待仍有差距。对此,我们一定高度重视,下大力气在今后工作中加以解决。
    2020年主要工作任务
    2020年林口县人民检察院的总体工作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坚定信仰信念信心,以稳进、落实、提升为工作总基调,以推动各项法律监督工作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为目标,以检察力量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助力林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一是坚决做到学习上更自觉、政治上跟党走。坚持对党的绝对忠诚,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成果,对照初心和使命,联系检察实际、践行检察担当,不断提高运用新思想新理念推动工作的能力,确保林口检察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砥砺前行、行稳致远。
    二是坚决做到大局中勇担当、服务上更聚焦。准确把握县委工作要求和形势发展新变化,立足职能找准服务大局结合点,为平安林口建设提供更优质的法治产品、检察产品;持续深化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依法平等保护民营经济合法权益;积极参与社会治理,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健全完善检察机关与监察委协调衔接机制,在反腐败斗争中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探索公益诉讼案件范围,努力发挥公益诉讼职能作用,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让林口人民共享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是坚决做到严厉打击犯罪,监督中强主业。主动适应检察职能重大调整后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牢牢把握宪法定位,进一步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围绕“四大检察”[9] 业务,着力完善法律监督各项机制,坚持客观公正原则,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四是坚决做到转变司法理念、工作中争上游。注重调查研究工作,用新理念指引检察工作;发挥“捕诉一体”制度优势,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践行双赢多赢共赢理念。落实司法体制改革任务,规范运行检察服务中心,提供高效、便捷、优质的检察服务。
五是坚决做到管理中严要求、素能上见提升。坚持“打铁必须自身硬”,将“四个铁一般”要求贯彻到队伍建设全过程,锻造新时代检察队伍。开展常态化、高质量业务培训,培养专业能力;加强检察文化建设,培育检察职业精神;自觉接受人大及社会各界监督,以公开促公信,以公正赢满意。
    各位代表,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林口县检察院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在县委和上级院的领导下,在县人大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为建设“强富美”的新林口提供法治保障,奋力谱写新时代林口检察事业发展的新篇章! 
谢谢各位!                


联系地址:林口县人民检察院 邮编:150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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