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口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时间:2022-06-23
来源:林口县人民检察院
作者:林口县人民检察院
录入:赵振雨
审核:孙宏帷
【字体:大 中 小】
2022年,林口县检察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最高检确定的“质量建设年”和省委确定的“能力作风建设年”为契机,以精细管理、规范管理为抓手,充分发挥核心数据的引领作用,争创精神文明单位和先进基层检察院,固优势、补短板、强弱项、提能力,在保优秀、提质量、铸精品、创特色上下功夫见实效,促进林口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上半年目标工作完成情况
坚持做强主业与能动司法深度融合,发挥参与、跟进、融入式监督作用,以“高质量发展”打造“高效能监督”,全面推动“四大检察”协调充分发展。
(一)进一步做优刑事检察监督。上半年,办理受理审查批捕案件5件7人,批准逮捕5件6人,不捕1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97件121人,提起公诉79人,不起诉14人;办理认罪认罚案件81人,案件比为108.25,同比(100)上升8.25。立案监督2件,撤案监督1件,纠正违法3件,制发纠正违法通知书3份。积极适用认罪认罚,并对所有认罪认罚案件进行同步录音录像。强化主导责任,全面加强对立案、侦查、审判、执行等诉讼环节的法律监督,完善检察机关派驻公安检察室工作,已建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并规范工作制度。坚持监督关口前移,建立案前介入和随案监督相结合模式,强化沟通协调和提前介入,对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或者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刑事案件实行有效监督,有效提高案件质量,缩短办案周期,降低“案-件比”,切实提升刑事案件办理质效;持续加强刑事执行监督,坚持派驻检察与巡回检察相结合,积极探索社区矫正工作巡回检察机制,规范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共制发纠正违法通知书12份,均已采纳,采纳率为100%;组织开展了2018年以来社区矫正在矫人员信息录入活动及剥夺政治权利刑罚执行罪犯信息录入工作,共录入信息268份。加强看守所监管活动监督工作,规范在押人员出所就医管理流程,制作了《林口县看守所在押人员出所就医告知单》,规范驻所检察日志600余份,督促看守所消除安全隐患5处。口头纠正在看守所押已决罪犯未及时投送监狱12次。并组织开展了对林口县部分司法所监管的社区矫正人员国家安全教育活动。
(二)进一步做强民事检察监督。上半年受理民事监督各类型案件共69件,其中支持起诉案件26件,均已办结。重点是强化精准监督、类案监督,加大支持起诉力度和对虚假诉讼的惩治力度。强化民事支持起诉,做好根治拖欠农民工薪酬工作,不断拓展支持起诉领域,支持农民工讨薪案件25件,支持金额176849元,法院采纳并回复21件;深化民事执行监督,着力对消极执行、拖延执行、滥用终平程序等问题监督,执行活动监督14件,均制发检察建议,法院采纳并回复10件;紧盯虚假诉讼不放松,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全面、深入挖掘、用好大数据,防治虚假诉讼,维护司法权威。审判程序中违法行为的监督23件,均制发检察建议,法院采纳并回复11件;生效裁判、调解的监督6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件,在办案件5件。
(三)进一步做实行政检察监督。重点是坚持个案监督与类案监督、专项监督相结合。强化行政诉讼和非诉执行监督,确保办案规模稳中有升。受理行政监督案件13件,其中行政违法行为类12件,均制发检察建议,现已采纳并回复7件;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3件,其中2件通过召开线上听证会化解争议,制发检察建议2件,均被采纳。深入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利用与县法院、司法局建立的《共同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实施办法》,形成工作合力,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助力诉源治理落实落地,同步推进司法办案、信访风险评估与矛盾化解。探索建立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和不行使职权的监督机制,主动听取行政机关意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全面提升新时代行政检察监督质效。
(四)进一步做好公益诉讼检察监督。上半年,我院共办理各类公益诉讼案件27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7件,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0件,办理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1件,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两份,结合办案,形成调研报告一份,开展听证2次,宣告送达5次,撰写市级宣传8篇,省级宣传1篇。强化专项引领,以持续做好黑土地专项监督为切入口,融合国有财产专项监督活动,办理了违规领取地力补贴、不追缴耕地占用税等国有财产领域案件4件,推动税务部门、自然资源部门和林业草原部门完善制度,堵塞漏洞,提升检察公益诉讼监督质效。推动政府将各行政机关、政府部门支持配合检察公益诉讼工作情况列为法治政府建设考核项目,对不配合检察机关调查取证、不按期回复检察建议等问题,在考核中予以评价。
二、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开展情况。自“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开展以来,林口检察院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积极响应、科学谋划、广泛动员,注重构建“四个体系”,完善“五项措施”,将提升能力、转变作风融入到检察工作的各个环节。一是迅速启动落实。我院第一时间召开党组会议,迅速传达学习会议精神和相关文件要求,研究部署贯彻落实意见,建立“四个体系”,把领导责任、工作推进、考核评价、督导问责作为抓实落靠能力作风建设的有力抓手。二是完善组织架构。成立林口县人民检察院“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下设一个办公室,综合协调、宣传报道、考核评价、监督问责四个小组,在全院自上而下形成党组书记“总牵头”、班子成员“具体抓”、各专班“齐推进”的组织体系,拧紧责任链条,有效避免“上热下冷”。三是细化工作方案。我院结合工作实际,把握活动重点,形成了《林口县人民检察院机关能力作风建设年工作方案》和7个子方案,设计了看得见、摸得着、可量化、易操作的22项具体举措,分类制作推进表、台账,为有效开展“能力作风建设年”工作提供了有力遵循。
(二)深化检务公开。运用新媒体,传播检察好声音、正能量。公开程序性信息113次,法律文书公开35份;重要案件信息发布24件;利用多角度多维度发布检察宣传信息,在人民法制网、龙剑检察微信公众号等国家级、省市县级媒体刊登宣传稿件182篇,龙剑网发布原创文章48条,微信公众号推送原创文章53条,新浪微博、今日头条推送原创文章96条。积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参加案件公开听证会等活动3次,增强司法公信力,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
(三)切实解决群众诉求。紧紧扣住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自觉在保障人民权益中担当作为。一是全力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做好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工作,有效保障民营企业及其经营者合法权益。邀请县应急管理局及企业家代表参会座谈会,宣读八号检察建议,进一步贯彻落实最高检“八号检察建议”,加强安全生产诉源治理,切实维护生产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推进平安林口建设。并通过信访接待和12309服务大厅律师接待工作,开展“四零服务”活动,提高服务质量,全力服务林口县域优化营商环境;二是加大打击涉民生领域违法犯罪力度。开展“养老保险诈骗”专项活动,成立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专班,组建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办案组,利用宣传册、折页,宣传板、扇子等老年人喜闻乐见的方式进行广泛宣传,提高防范意识,共起诉2件2人;三是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共办理来信来访案件10件,认真开展群众信访件“七日内程序回复、三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做到信访件办结答复率100%,妥善化解社会矛盾;开展多元化司法救助。加强能动履职,正在办理司法救助案件3件,与我县乡村振兴局、县妇联等部门开展司法救助相关工作对接,收集司法救助案件线索7件;四是全面强化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积极推动“一号检察建议”落地落实,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上半年我院共受理3件11人,其中不起诉1件5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成立家庭教育指导站,提升家庭教育指导和服务水平,筑牢未成年人家庭防线。开展“携手落实‘两法’共护祖国未来”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师生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县妇联及县共青团参加活动,共同建立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屏障;五是紧盯群众反映公益损害突出问题。以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监督活动为抓手,办理公益诉讼案件8件。对城区市容环境和扬尘污染问题分别向相关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提出治理措施。围绕疫情防控大局,向相关行政机关制发打击上门静点违法诊疗活动的检察建议,助力堵塞防疫漏洞。六是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活动。送法进校园,“法治副校长”开展法制教育课共计2次;送法进企业,实地走访听取企业意见,为企业在生产经营管中遇到的问题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发挥民事检察监督在实现六稳六保中的作用。送法进商场,民法典普法宣传活动1次,活动挑选人流量较大的商超等地进行法律宣传,向来往居民派发法律宣传单。
三、队伍建设情况
以“党建+”模式促检察工作与党建工作深度融合,推动党的建设、队伍建设、作风建设和能力建设,争创精神文明单位和先进基层院,推进检察工作全面发展。一是推进党的建设。牢牢把握检察机关的政治属性,把政治建设作为队伍建设的灵魂,推进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全面融合,把讲政治融入到检察工作中、体现到司法办案上。组织开展党组中心组学习4次,党组会议学习7次,检委会学习5次,政治轮训3次,理论学习大讲堂2次。组织党员开展“解放思想、振兴发展”研讨,不断推动干警解放思想,开展思想政治教育13期,累计参训260人次。二是推进队伍建设。优化人员配置,给年轻干部提供锻炼平台,同时发扬“传帮带”优良传统,有经验的老同志带领符合入额条件的候选人办理案件,提前熟悉业务工作,积累经验,确保入额后迅速进入角色,无缝衔接。开展领导干部和业务骨干上讲台活动,凸显“干部教、教干部”的理念,共开展线下授课1次,检察业务知识测试1次。围绕上级相关精神,紧盯核心业务数据开展大讨论1次。三是推进作风建设。严格落实“能力作风建设年”工作要求,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完善硬件配置,充分利用电子数据,推进作风建设。定期通报纪律作风、案件质量、业务数据等方面正反面典型,及时发现和纠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在考核评价中兑现奖惩,避免一团和气。加大专项督察力度,针对发现的问题,通过督办督察通报和张贴“红黑榜”的方式,及时督促整改。四是推进能力建设。抓实业务培训,开展大学习大讨论,通过抓特色、创品牌、育典型,锻炼一批人才,提升工作能力,形成上下一体干事创业的强大合力。按照本院《林口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教育培训工作方案》,以政治轮训为载体,组织全院干警集中学习,灵活运用自主学习、线上线下结合学等多种形式抓好覆盖全员的学习教育,参加业务类培训12期,累计参训160人次。
四、存在的问题及下步打算
虽然目前我院“能力作风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进展,但仍存在短板弱项。
(一)存在的问题:一是政治站位还有待提高。个别干警对“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的重要性认识还不充分,对上级党委、上级院对于此项工作的决策部署和会议精神学习的还不够系统、不够透彻。二是推进力度还有待加大。部分工作的具体推进措施还不够细致,上半年工作成果还不够明显,工作举措还不够多。三是创新意识还有待增强。虽然能够按照上级院的要求落实工作,但是主动谋划不够,主动思考不多,具体工作举措缺乏自主性、创新性。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一要提高政治站位。要把开展“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作为坚持“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的重要抓手。要做到精心组织,细心谋划,保质保量推动任务落实,狠抓活动实效,激励全院干警担当实干,比学赶超,全面提能力,从严转作风,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为林口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司法保障。二要聚焦重点工作。对照各项目标、任务、举措,压紧压实责任,推动工作任务实施有声、落地见效,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司法办案工作,推动林口院能力作风建设向更高水平迈进。三要精心部署安排。进一步加强统筹,坚持“学与干”并重、“查与改”贯通、“建与治”结合。要持续推进品牌创建工作,牢固树立品牌意识,加大品牌培育力度,将特色品牌创建工作抓在日常、抓在经常。以高的标准、严的要求、实的作风、细的措施,力争在最短时间把亮点工作抓出成效、推出经验、树立典型,努力形成一批推得出、叫得响、立得住的林口院特色品牌。
一、上半年目标工作完成情况
坚持做强主业与能动司法深度融合,发挥参与、跟进、融入式监督作用,以“高质量发展”打造“高效能监督”,全面推动“四大检察”协调充分发展。
(一)进一步做优刑事检察监督。上半年,办理受理审查批捕案件5件7人,批准逮捕5件6人,不捕1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97件121人,提起公诉79人,不起诉14人;办理认罪认罚案件81人,案件比为108.25,同比(100)上升8.25。立案监督2件,撤案监督1件,纠正违法3件,制发纠正违法通知书3份。积极适用认罪认罚,并对所有认罪认罚案件进行同步录音录像。强化主导责任,全面加强对立案、侦查、审判、执行等诉讼环节的法律监督,完善检察机关派驻公安检察室工作,已建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并规范工作制度。坚持监督关口前移,建立案前介入和随案监督相结合模式,强化沟通协调和提前介入,对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或者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刑事案件实行有效监督,有效提高案件质量,缩短办案周期,降低“案-件比”,切实提升刑事案件办理质效;持续加强刑事执行监督,坚持派驻检察与巡回检察相结合,积极探索社区矫正工作巡回检察机制,规范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共制发纠正违法通知书12份,均已采纳,采纳率为100%;组织开展了2018年以来社区矫正在矫人员信息录入活动及剥夺政治权利刑罚执行罪犯信息录入工作,共录入信息268份。加强看守所监管活动监督工作,规范在押人员出所就医管理流程,制作了《林口县看守所在押人员出所就医告知单》,规范驻所检察日志600余份,督促看守所消除安全隐患5处。口头纠正在看守所押已决罪犯未及时投送监狱12次。并组织开展了对林口县部分司法所监管的社区矫正人员国家安全教育活动。
(二)进一步做强民事检察监督。上半年受理民事监督各类型案件共69件,其中支持起诉案件26件,均已办结。重点是强化精准监督、类案监督,加大支持起诉力度和对虚假诉讼的惩治力度。强化民事支持起诉,做好根治拖欠农民工薪酬工作,不断拓展支持起诉领域,支持农民工讨薪案件25件,支持金额176849元,法院采纳并回复21件;深化民事执行监督,着力对消极执行、拖延执行、滥用终平程序等问题监督,执行活动监督14件,均制发检察建议,法院采纳并回复10件;紧盯虚假诉讼不放松,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全面、深入挖掘、用好大数据,防治虚假诉讼,维护司法权威。审判程序中违法行为的监督23件,均制发检察建议,法院采纳并回复11件;生效裁判、调解的监督6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件,在办案件5件。
(三)进一步做实行政检察监督。重点是坚持个案监督与类案监督、专项监督相结合。强化行政诉讼和非诉执行监督,确保办案规模稳中有升。受理行政监督案件13件,其中行政违法行为类12件,均制发检察建议,现已采纳并回复7件;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3件,其中2件通过召开线上听证会化解争议,制发检察建议2件,均被采纳。深入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利用与县法院、司法局建立的《共同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实施办法》,形成工作合力,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助力诉源治理落实落地,同步推进司法办案、信访风险评估与矛盾化解。探索建立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和不行使职权的监督机制,主动听取行政机关意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全面提升新时代行政检察监督质效。
(四)进一步做好公益诉讼检察监督。上半年,我院共办理各类公益诉讼案件27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7件,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0件,办理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1件,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两份,结合办案,形成调研报告一份,开展听证2次,宣告送达5次,撰写市级宣传8篇,省级宣传1篇。强化专项引领,以持续做好黑土地专项监督为切入口,融合国有财产专项监督活动,办理了违规领取地力补贴、不追缴耕地占用税等国有财产领域案件4件,推动税务部门、自然资源部门和林业草原部门完善制度,堵塞漏洞,提升检察公益诉讼监督质效。推动政府将各行政机关、政府部门支持配合检察公益诉讼工作情况列为法治政府建设考核项目,对不配合检察机关调查取证、不按期回复检察建议等问题,在考核中予以评价。
二、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开展情况。自“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开展以来,林口检察院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积极响应、科学谋划、广泛动员,注重构建“四个体系”,完善“五项措施”,将提升能力、转变作风融入到检察工作的各个环节。一是迅速启动落实。我院第一时间召开党组会议,迅速传达学习会议精神和相关文件要求,研究部署贯彻落实意见,建立“四个体系”,把领导责任、工作推进、考核评价、督导问责作为抓实落靠能力作风建设的有力抓手。二是完善组织架构。成立林口县人民检察院“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下设一个办公室,综合协调、宣传报道、考核评价、监督问责四个小组,在全院自上而下形成党组书记“总牵头”、班子成员“具体抓”、各专班“齐推进”的组织体系,拧紧责任链条,有效避免“上热下冷”。三是细化工作方案。我院结合工作实际,把握活动重点,形成了《林口县人民检察院机关能力作风建设年工作方案》和7个子方案,设计了看得见、摸得着、可量化、易操作的22项具体举措,分类制作推进表、台账,为有效开展“能力作风建设年”工作提供了有力遵循。
(二)深化检务公开。运用新媒体,传播检察好声音、正能量。公开程序性信息113次,法律文书公开35份;重要案件信息发布24件;利用多角度多维度发布检察宣传信息,在人民法制网、龙剑检察微信公众号等国家级、省市县级媒体刊登宣传稿件182篇,龙剑网发布原创文章48条,微信公众号推送原创文章53条,新浪微博、今日头条推送原创文章96条。积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参加案件公开听证会等活动3次,增强司法公信力,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
(三)切实解决群众诉求。紧紧扣住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自觉在保障人民权益中担当作为。一是全力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做好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工作,有效保障民营企业及其经营者合法权益。邀请县应急管理局及企业家代表参会座谈会,宣读八号检察建议,进一步贯彻落实最高检“八号检察建议”,加强安全生产诉源治理,切实维护生产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推进平安林口建设。并通过信访接待和12309服务大厅律师接待工作,开展“四零服务”活动,提高服务质量,全力服务林口县域优化营商环境;二是加大打击涉民生领域违法犯罪力度。开展“养老保险诈骗”专项活动,成立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专班,组建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办案组,利用宣传册、折页,宣传板、扇子等老年人喜闻乐见的方式进行广泛宣传,提高防范意识,共起诉2件2人;三是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共办理来信来访案件10件,认真开展群众信访件“七日内程序回复、三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做到信访件办结答复率100%,妥善化解社会矛盾;开展多元化司法救助。加强能动履职,正在办理司法救助案件3件,与我县乡村振兴局、县妇联等部门开展司法救助相关工作对接,收集司法救助案件线索7件;四是全面强化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积极推动“一号检察建议”落地落实,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上半年我院共受理3件11人,其中不起诉1件5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成立家庭教育指导站,提升家庭教育指导和服务水平,筑牢未成年人家庭防线。开展“携手落实‘两法’共护祖国未来”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师生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县妇联及县共青团参加活动,共同建立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屏障;五是紧盯群众反映公益损害突出问题。以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监督活动为抓手,办理公益诉讼案件8件。对城区市容环境和扬尘污染问题分别向相关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提出治理措施。围绕疫情防控大局,向相关行政机关制发打击上门静点违法诊疗活动的检察建议,助力堵塞防疫漏洞。六是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活动。送法进校园,“法治副校长”开展法制教育课共计2次;送法进企业,实地走访听取企业意见,为企业在生产经营管中遇到的问题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发挥民事检察监督在实现六稳六保中的作用。送法进商场,民法典普法宣传活动1次,活动挑选人流量较大的商超等地进行法律宣传,向来往居民派发法律宣传单。
三、队伍建设情况
以“党建+”模式促检察工作与党建工作深度融合,推动党的建设、队伍建设、作风建设和能力建设,争创精神文明单位和先进基层院,推进检察工作全面发展。一是推进党的建设。牢牢把握检察机关的政治属性,把政治建设作为队伍建设的灵魂,推进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全面融合,把讲政治融入到检察工作中、体现到司法办案上。组织开展党组中心组学习4次,党组会议学习7次,检委会学习5次,政治轮训3次,理论学习大讲堂2次。组织党员开展“解放思想、振兴发展”研讨,不断推动干警解放思想,开展思想政治教育13期,累计参训260人次。二是推进队伍建设。优化人员配置,给年轻干部提供锻炼平台,同时发扬“传帮带”优良传统,有经验的老同志带领符合入额条件的候选人办理案件,提前熟悉业务工作,积累经验,确保入额后迅速进入角色,无缝衔接。开展领导干部和业务骨干上讲台活动,凸显“干部教、教干部”的理念,共开展线下授课1次,检察业务知识测试1次。围绕上级相关精神,紧盯核心业务数据开展大讨论1次。三是推进作风建设。严格落实“能力作风建设年”工作要求,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完善硬件配置,充分利用电子数据,推进作风建设。定期通报纪律作风、案件质量、业务数据等方面正反面典型,及时发现和纠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在考核评价中兑现奖惩,避免一团和气。加大专项督察力度,针对发现的问题,通过督办督察通报和张贴“红黑榜”的方式,及时督促整改。四是推进能力建设。抓实业务培训,开展大学习大讨论,通过抓特色、创品牌、育典型,锻炼一批人才,提升工作能力,形成上下一体干事创业的强大合力。按照本院《林口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教育培训工作方案》,以政治轮训为载体,组织全院干警集中学习,灵活运用自主学习、线上线下结合学等多种形式抓好覆盖全员的学习教育,参加业务类培训12期,累计参训160人次。
四、存在的问题及下步打算
虽然目前我院“能力作风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进展,但仍存在短板弱项。
(一)存在的问题:一是政治站位还有待提高。个别干警对“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的重要性认识还不充分,对上级党委、上级院对于此项工作的决策部署和会议精神学习的还不够系统、不够透彻。二是推进力度还有待加大。部分工作的具体推进措施还不够细致,上半年工作成果还不够明显,工作举措还不够多。三是创新意识还有待增强。虽然能够按照上级院的要求落实工作,但是主动谋划不够,主动思考不多,具体工作举措缺乏自主性、创新性。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一要提高政治站位。要把开展“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作为坚持“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的重要抓手。要做到精心组织,细心谋划,保质保量推动任务落实,狠抓活动实效,激励全院干警担当实干,比学赶超,全面提能力,从严转作风,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为林口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司法保障。二要聚焦重点工作。对照各项目标、任务、举措,压紧压实责任,推动工作任务实施有声、落地见效,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司法办案工作,推动林口院能力作风建设向更高水平迈进。三要精心部署安排。进一步加强统筹,坚持“学与干”并重、“查与改”贯通、“建与治”结合。要持续推进品牌创建工作,牢固树立品牌意识,加大品牌培育力度,将特色品牌创建工作抓在日常、抓在经常。以高的标准、严的要求、实的作风、细的措施,力争在最短时间把亮点工作抓出成效、推出经验、树立典型,努力形成一批推得出、叫得响、立得住的林口院特色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