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检察机关警示教育会召开
走好检察路 当好检察人 答好检察卷
持续擦亮作风建设的“金色名片”
6月5日,黑龙江省检察机关警示教育会以“现场+视频”形式在哈尔滨召开。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传达学习全省领导干部警示教育会精神,通报典型案例,深化以案说德、以案说纪、以案说法、以案说责,推动学习教育走深走实,以作风建设新成效推动全面从严管党治检向纵深发展。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永志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认为,新时代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制定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开局破题狠抓作风建设,严字当头、刀刃向内,以钉钉子精神纠治“四风”,整治力度之大、制度执行之严、持续时间之长前所未有,刹住了一些长期没有刹住的歪风,纠治了一些多年未除的顽瘴痼疾,党风政风社风焕然一新。
会议指出,省检察院党组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把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同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违规吃喝问题再整治、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深化干部能力作风建设等统筹起来,一体推进,示范带动广大党员干部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驰而不息纠“四风”树新风,全省检察机关作风建设持续向上向好,政治生态不断净化优化。
会议要求,要以开好警示教育会为切入点,以反面典型案例为鉴,检视反思、警钟长鸣,进一步筑牢严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思想防线,为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作风保障。
会议强调,要坚持锤炼党性、提高思想觉悟,把政治修养摆在党性修养的首位,深刻领会作风与党性的紧密联系,以创新理论武装凝心铸魂,增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要坚持用改革精神和严的标准纠治“四风”,强化日常监督,加强自我约束,强化监督问责,把作风建设不断引向深入;要坚持带头转变作风,身体力行,手握“五把戒尺”,切实发挥“关键少数”示范引领作用,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形成“头雁效应”,做全面从严管党治检“带头人”;要坚持不断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严格落实党内法规制度,强化对制度执行的监督力度,在常抓不懈与制度建设上狠下功夫,以永远在路上的坚定执着,坚决遏制作风问题反弹回潮。
最高检党组第二巡视组到会指导。省检察院领导、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其他省管干部;省检察院机关、省纪委监委驻省检察院纪检监察组全体人员在主会场参会;各市(分)院全体干警,省检察官学院全体人员在分会场参会。